


有网院资质的大学和弘成公司强强合作,共同组建合资公司。
合作双方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法人实体)去专门运做该项目,属于紧密合作类型。
由网院资质的大学和弘成公司强强合作,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以网络教育学院现有团队为核心基础,根 据公司章程和管理规定开展工作。
学校与合资公司签署网络教育服务协议,以公司化体制开展网络教育运营管理与服务工作。
大学网络学院
合资公司
合作中学校提供:
合作中弘成提供:
优势:是可以建立清晰的现代化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最大化提高体现员工的工作效益,合作双方利益一致,可以最大化集中合作双方的优势资源,在短期内建立信任关系,双方人员磨合期短,可以为项目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保障基础。
保证教学及服务质量,保障并提高学校及网院品牌
保证社会效益前提下提高学校的整体经济收益
建立最适合网院发展的管理及运营机制
使企业专注于提升运营与服务,院校专注于教学与学术发展
根本性解决了体制问题,使双方在一个紧密实体里面分工合作,质量、效率、效益最大化.
劣势:启动程序相对复杂一点,需要得到校领导的批准
该合作主要成功案例有: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