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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庆就高校收费与资助贫困学生工作释疑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5-18 11:34:59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目前,高校已经开学,一些被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学生,因对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不十分了解,纷纷来电来信咨询中国教育报。为此,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日前专门采访了教育部分管此项工作的副部长张保庆同志。 

  问:这几年,国家一直在推行高校收费改革。对这项改革,应该如何看?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高校收费改革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其重要意义在于促使教育观念、思想转变,推进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格局的调整,进一步引导社会消费,提高学生自觉学习的主动性,鼓励各方面办教育的积极性,从而保证我国高等教育能更好、更快地发展。高校收费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逐步建立起一种由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家长或个人共同合理分担高教培养成本的机制。 

  这项改革自1989年起步,经过探索、试行,1997年在全国高校实行,2000年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政策,调整了收费标准。 

  在十多年的高校收费改革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了如下做法: 

  一、采取集中统一决策机制。即有关全国高校收费的宏观政策,由教育部提出建议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同意后,联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实行属地化原则,由省级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此外,其他任何个人、任何部门都无权擅定高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二、稳定并明确收费项目。目前,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只有两个,即学费和住宿费。 

  三、遵循三条原则:一是补充性原则,即高校收取的费用只是作为办学经费不足的一种补充。公办普通高校仍然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不允许以收费代替政府的正常拨款;二是承受性原则,即收费标准要认真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充分顾及社会、学生家长或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三是差异性原则,即允许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同一学校的不同专业之间的收费标准,在严禁“双轨”的前提下可以有所不同。 

  四、坚持四条基本要求:一是所收费用必须按财政部“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管理,严禁挪作他用;二是对收费标准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要事先公示、听证,并在各校的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写明;三是认真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四是坚决治理各种乱收费行为。 

  问:听了您的介绍,我觉得国家关于高校收费的政策是十分清楚的。当前在此方面还存在什么问题?对这些问题打算采取哪些改进措施? 

  答:我国的公办高等学校,从过去的不收费转变为现在的适当收费,且目前的收费标准已不算太低,这既是我国宏观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一次重大转变,也是高教领域一项极为复杂、敏感的重要改革。总的来看,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整个收费改革稳步推进并在不断深化;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及个人对改革的认同率普遍提高;改革的具体操作正在逐步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治理乱收费的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这项改革已为高校的发展提供了可喜的财力支持。 

  当前在此方面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少数地方和高校,在对收费的指导思想、政策原则及标准的把握方面还不够全面、准确;一些地方和高校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变相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从而产生了一些乱收费、高收费现象,群众对此有反映、有意见;对一些政策规定,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需做进一步调整;管理、监督和宣传工作跟不上;在实行收费改革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高校没有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 

  今后,一方面要继续稳步推进这项改革,一方面要完善各项相关配套措施。坚决纠正各种脱离实际、违规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坚决反对各种单靠收费发展高等教育的错误思想;坚决规范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现象;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使国家关于高校收费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共同监督执行;全面落实各项旨在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政策与措施。 

  同时,根据各方面的实际情况,要继续稳定收费标准。现行的收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之后,自2001年起,一直保持基本稳定,已经连续稳定4年了,今后还要继续稳定一段时期。 

  问:目前全国高校中贫困家庭学生的总体情况如何?对他们的困难,政府是如何考虑的? 

  答:自1999年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得到了快速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到2003年年底,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已接近1200万人(其中研究生65万人)。今年秋季招生工作完成后,预计将达到1350万人(其中研究生80万人)。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发展,我国高校中贫困家庭学生的数量也有较大增加。据调查分析,截至2003年年底,在全国普通高校中,贫困家庭学生约占20%,人数在240万左右。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5%至10%,人数在60万至120万之间。 

  解决好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和学习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直接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让更多的人上大学,让更多的人上得起大学,让已进入大学的青年人能上完大学,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根本利益,也是党和政府坚决要实现的目标。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关心这项工作,我们更是责无旁贷,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解决好这个问题,让广大学生和家长感到满意。 

  问:近些年来,党和政府已出台了哪些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和措施? 

  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和各地政府一直致力于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一种比较完善的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体系。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这种政策体系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来。 

  这些政策和措施主要有: 

  1、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制度。既有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也有学校自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还有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专项奖学金。据统计,2003年全国高校各类奖学金发放总金额约为33亿元,接受资助的学生达450万人次。 

  2、积极推行学生贷款制度。主要有三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据统计,到今年6月底,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总额已达52亿元,贷款学生为83万人;高校对学生的无息借款金额约为6亿元,借款学生约为23万人;商业贷款总额达21亿元。 

  3、实施勤工助学制度。高校通过组织贫困家庭学生在校参加适当的劳动,取得一定的补助生活的费用。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有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及参加学校的其他服务性劳动。2003年高校通过勤工助学制度,资助学生约150万人次。 

  4、开展特殊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是各级政府和高校针对贫困家庭学生遇到一些特殊性、突发性困难而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的无偿资助。为做好这项工作,在1994年至2001年内,中央财政每年均动用总理预备金,专项用于资助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中贫困家庭学生。期间,许多地方人民政府也拨出专款或设立专门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据统计,2003年各方面支出的特殊困难补助总金额约为4亿元,补助学生约90万人次。今年初,全国部分地区粮油副食品价格上涨以后,为了解决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问题,国务院决定对普通高校中5%的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天4元的伙食补助,补助时间暂定为一年。全国共补助约7亿元。 

  5、推广学费减免制度。对普通高校中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具体减免对象和额度由学校确定。自这项政策实施以来,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学生获得学费减免。2003年,全国高校共减免学费金额约为4亿元,享受减免的学生达20万人。 

  6、提倡“绿色通道”制度。为保证刚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入学,近几年,教育部规定各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2003年,全国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高校学生约为28万人。 

  7、高校从所收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资助困难学生。教育部和财政部于1999年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每年必须从本校所收学费中提取10%的经费,用于通过各种方式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与此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资助地方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和措施。社会各有关方面,也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活动。 

  上述政策和措施在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保证了绝大多数贫困家庭学生能够完成学业。 

  问:现在,不少高校学生或家长对学生贷款还不十分清楚。请您讲一讲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如何操作?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由政府主导、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利用金融手段加大对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进一步完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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