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用学籍电子管理系统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5-18 11:51:48
从9月1日起,浙江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将正式试行,浙江省学生学籍电子管理系统也开始实行。
学籍管理新办法取消了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明确规定学校不准开除学生;对学生给予处分的,学校必须举行有教师、学生代表参加的听证会,给被处分孩子申诉的权利;处分撤销后,学校必须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档案中撤出。同时,“处分”一章还增加了一条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取消其学籍。被人民法院宣告免刑、缓刑、假释、判处非监禁刑罚的学生,学校应继续让其留校学习,采取有效帮教措施,一旦解除刑事强制措施、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允许其及时复学。
据了解,从新学期开始,浙江学生的学籍将纳入网络管理,主号采用学生身份证号码,副号实行全省统一编号,有了这双学籍管理“千里眼”,孩子有没有读过书、有没有失学辍学,网上一查便知。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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