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司动态 网络高等教育 职业人才培养 答疑网 101网校 基础教育 国际教育 关于我们 IR
当前位置:首页 > 备份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 > 正文
新闻搜索

教育部出台六项招生措施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5-18 12:22:06

优质公办高中的招生热度绝不亚于大学,谁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上最优秀的高中,存在于公办高中招生过程中的乱收费现象近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昨天,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凡是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一律不准招收自费生、借读生或以自费班、特长班名义招生,并要求学校招生过程要对外公开。 

为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教育部针对当前的招生推出六项措施。第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杜绝不规范收费行为的发生。第二,要严格限定范围。凡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都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一律不准招收自费生、借读生;或以自费班、特长班名义招生收费。第三,统一录取。各地公办高中录取择校生应列入当年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招生比例、招生人数,统一报考、统一按分数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统一编班。第四,控制最低分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报考择校生人数、学校招收人数划定各校择校分数线,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低于择校分数线的不能录取。第五,严格收费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实事求是地制定择校费收费标准,不得突破省定的最高标准;学校在收取规定数额的择校费后,不得再以“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第六,公开择校过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择校招生计划、录取分数、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 

相关链接 

高中择校费最高不得超3万 

公办示范高中择校生招生的分数、人数和钱数,历来最受学生和家长关注和猜疑。今年出台的《2004年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对公办高中择校生的分数线、比例和收费标准做了最严格规定。择校生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20%;择校费收取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接收择校生的分数线、比例和收费标准要向社会公示。公办高中不得收取择校费之外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款(物)等。(作者:王丽文 赵媛媛 邓兴军) 

出处:《北京青年报》  

相关文章

弘成教育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弘成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弘成教育",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