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等公用事业单位将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5-18 14:24:57
记者张景勇、孙承斌
继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阳光工程”后,医院、学校以及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今后也将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之一。
记者从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获悉,近年来,公用事业单位公开工作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交通部门重点公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路桥收费站收费事项向社会公开并全面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逐步推行高速公路全国联网收费等。建设系统所属的城乡规划、房地产交易、工程招投标、供水、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全面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卫生部门积极推行医疗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实行了行风评议、信息公开和院务公开制度。目前,全国有近半数的大中小学校不同程度地实行了校务公开制度。
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指出,虽然我国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学校的校务公开和医院的院务公开目前都还处于起步阶段;水、气、电、公交、通信、邮政等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办事公开的程度参差不齐,所提供的服务有的还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今后要下大力气抓好这些部门和行业的办事公开。
这位负责人强调,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一定要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又最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如实公开,经常公开。公用事业单位要把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重要切入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加以解决,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公用事业单位主要是指承担一定社会服务功能的行业,如医院、学校、供电、电信、铁路、城建、城乡规划、工程招投标等部门和行业等。这些行业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其服务行为大多具有一定的行业垄断性质。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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