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五起教育乱收费案件查处情况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5-18 14:39:43
昨日,记者从湖北省纪委获悉,发生在崇阳、秭归、汉川、浠水、洪湖5县(市) 的5起教育乱收费问题的责任人全部被查处,违规收取的费用已全额清退。
据湖北省纪委通报:咸宁市政府已责令崇阳县整改,清退所筹集的资金,并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副县长行政警告处分。秭归县监察局和教育局分别给予县教育局主管领导和归州中学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多收的试卷费、复印费全部退还学生。汉川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南河乡学区主任兼中心初级中学原校长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南河乡分管学校防治非典工作的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也分别受到严肃处理。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对主要责任人团陂高中校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洪湖市监察局和教育局对洪湖市第三小学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该校清退所收上机费、捐资费,给予校长行政警告处分。
湖北省纪委昨日在通报时强调,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决不手软。
弘成教育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弘成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弘成教育",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