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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出台教师“军规”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5-18 14:46:00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昨日获悉,绵阳市教育局近日出台《绵阳市教师行为十不准》规定,十不准是:不准有违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讽刺、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准训斥家长或者向学生家长索要或者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不准强迫学生购买教育局规定外的资料或者其他物品;不准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和对工作敷衍了事;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不准酒后上课或上课时抽烟或上课时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不准参与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来源:[ 四川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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