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一费制”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5-18 14:47:58
从今年秋季开始,安徽省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的收费标准(不含住宿费)为:农村小学每学期每生95元;农村初中每学期每生155元。
试行“一费制”的地区,除按规定标准收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代收费用、代购代订教辅材料(含各类读物、作业题等)。凡学生学习需要发放且由学校组织订购的课本、作业本等,均应在“一费制”收费和财政拨补的经费中支付。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平调学校收费收入;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要求学校组织订购规定课本以外的各类教辅材料。
试行“一费制”的地区,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使用学校收费收入。其中,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的部分由学校统一使用,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不得用于教师工资、津贴、福利、资金以及招待和基建等开支,财政部门应及时足额拨付,不得影响学校正常运转。用于购买学生书本的费用,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书本。
试行“一费制”后,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缺口,应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核定的标准定额,由县级财政予以安排;财力不足、财政预算安排有困难的地区,由上级人民政府通过转移支付解决。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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