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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录取通知与资助材料要一并寄出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5-18 14:54:03

  教育部发出通知做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教育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保证今年新录取的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

  《通知》强调,经过各方面多年的共同努力,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以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银行贷款(主要是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绩。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地方和高校的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宣传跟不上。为此,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近期要立即对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设情况以及各项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组织一次全面、认真的总结和检查。

  《通知》还指出,各高等学校必须在招生简章中写明学校的资助规定,必须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寄送有关资助政策的介绍材料;必须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今年录取的新生能够了解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解除入学前的忧虑。凡是在今年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时,没有寄送有关资助政策介绍材料的高等学校,必须补寄。

  各高等学校今年新学期开学时,都要一律设立“绿色通道”制度,确保今年新录取的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不允许任何高校以任何理由拒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如发生这类情况,要追究有关高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由于经济困难原因而不能入学的新生,学校要采取相应措施,让他们顺利入学。同时,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勤工助学工作,认真做好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各项工作。今年各高等学校尤其要不折不扣严肃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10%的规定。即:“必须从学费收入中划出10%的经费,适当提高勤工助学补助标准,加大对特殊困难学生的补助力度”。努力实现“确保没有一名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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