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5-27 10:42:13
北京市发改委再次强调,高中择校费不得超3万
今年北京将继续在公办学校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并依照市教委去年5月公布的《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要求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高等学校今年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这是北京市发改委昨日透露的消息。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今年要继续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确保学生家长缴纳费用有所减轻;严格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20%,择校费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
据介绍,今年北京将保持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稳定,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补考费”、“重修费”、“定向费”等;此外,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市发改委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入学前通过多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公示,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名词解释
一费制
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根据北京市确定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标准,城镇生人均最高每学期355元,农村生人均最高每学期3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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