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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规定特困生交不齐学费可先入学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7-21 15:03:49

  各高校不得因交费问题而拒绝贫困学生入学!省教育厅本月转发的教育部文件中,这样明确指出。

  据省教育厅2004年年末的调查,我省地方高校在校生约53.5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10万人,占全省在校大学生的20%左右;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有6万人,约占全省在校大学生的10%。据介绍,随着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今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有增加的趋势。

  省教育厅相关人士昨日表示,今年我省高等学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都开辟了“绿色通道”,凡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特困家庭考入大学的子女,凭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或特困等相关证件,在尽全力仍无法筹集全部入学费用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按时上学。

  记者同时了解到,贫困家庭的学生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的困难状况,将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政策予以资助。

  具体来说,对入学或在校期间,家庭无力提供学费、住宿费的学生,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经办银行审批,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品德良好、成绩优异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政府奖学金;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在教学、科研、管理以及校园环境维护等方面开展勤工俭学,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在校期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其情况在生活、伙食或学习上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如现已实行的每名特困学生每月发放70元的“爱心助学伙食补助”等措施;根据特困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可适当减免其学费。通过以上各项资助措施,将有效地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截至六月末,全省共有41所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共发放贷款15735万元,获贷学生28609人,到六月份,全省还有大约10所高校尚未与经办银行签约。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1.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费用;2.奋发向上,努力学习;3.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新生无身份证的,在身份证办好以前,有身份证号的先登记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办好后再补交复印件),两寸免冠彩照两张;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4.有效学籍证明,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5.经办银行要求的必要材料。

  
    出处: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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