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7-29 14:00:39
规定指出,各级教育部门不得给学校、教师下达升学率指标;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每天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初中一、二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5小时以内;除初三学生在自愿前提下,可利用周六半天时间补习外,其余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不得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寒暑假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在此次减负规定中,教育厅规定,小学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学科考试次数不超过二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坚持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除外语学校可适当进行口试外,所有小学、初中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
同时,要加强学生用书管理,各地和学校不得统一组织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不得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种竞赛。
省教育厅有关人士指出,各校要实行减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为“减负”工作第一负责人,同时要设立“减负”举报电话,建立“减负”通报制度,实行“减负”工作“一票否决制”,对严重违规的地区和学校追究相关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出处:南京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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