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8-03 11:12:47
1999年6月,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并在京、沪等8个城市试点。政策主要针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贫困生,实行担保贷款,由中国工商银行承办,财政给予50%贴息,学生毕业4年后还清全部贷款。
2000年8月,国家助学贷款区域扩大到全国高校,承办银行扩大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4家,贷款对象扩大到研究生和双学位学生,担保贷款改为信用贷款。
2003年下半年,国家出台了一些新措施:在确认“方便贷款,防范风险”的原则下,学生在校期间贷款由政府贴息,毕业后利息全部自付;自主还贷,6年还清。
截至2005年3月,在中央部属高校中,银行审批贷款人数占申请贷款人数的90%。截至2005年3月22日,全国应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共1509所,已经落实经办银行的有1385所,落实比例达87.1%。预计2004到2005学年发贷学生约160万人,金额达90亿元,人数和金额均超过以往5年的总和。
出处: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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