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8-26 10:22:12
是否有必要将现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延长至12年义务教育?这一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话题,8月19日再次引发参加“全国人大《义务教育法》修订座谈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们的热议。“目前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就要推行12年义务教育?”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柳斌质疑说。柳斌到全国人大任职前,曾经担任教育部副部长。
义务教育多延长3年,堪称利国利民,福祉无量,本应该赢得国人拍掌相庆,为何却招致教育部前副部长柳斌等人大代表的反对呢?一言以蔽之,“一些中西部地区甚至远未达到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定的最低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根本谈不上超前地实施12年义务教育。”诚然,当一个面黄肌瘦的饿汉在为三餐焦虑时,却向他推销瘦身术,难免会吃闭门羹。
早在1986年,我国就已颁布义务教育法,宣布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然而,近20年来,围绕义务教育一直众说纷纭,间或有人放言义务教育名不副实。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统计,中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接受小学教育的45191万人;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8507万人。这意味着中国没有受到初中教育的国民高达5.3亿人(见黄钟《中国的教育歧视批判》)。这一数字可谓触目惊心,这其中又有多少适龄儿童因贫辍学或压根就没有入学呢?答案不言自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0条明文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第12条则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然而,现实却不容乐观。在义务教育阶段,不仅农民因孩子上学而不堪重负,即便是市民也为孩子的学费而焦头烂额。资料显示,“九五”期间,国家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对义务教育的拨款数量由548亿元增至1085亿元,其增幅为98%,明显低于高中的增幅123.9%,更低于普通高校的增幅155.8%。如此说来,九年制义务教育可谓暗伏危机。
教育法得不到真正落实,结局便是基层教育经费捉襟见肘,一些基层校舍岌岌可危,众多适龄儿童无奈泪别学堂,新文盲大军正在显现……所有这一切,距离真正免收学费的义务教育,简直不可以里路计。难怪有教育专家指出,一些地区实行的不是义务教育,而是普及教育。两者最大区别在于,政府必须承担实现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而对普及教育却无须承担法定责任。义务教育沦为普及教育,这是义务教育的悲哀。试问难道义务教育增至12年,就能避免类似尴尬吗?
显然,义务教育远没有成为预设的愿景,相反却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因此就目前而言,倾力改进乃至完善义务教育才是要务。就目前来说,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应明确责任,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改变对义务教育投资过低的状况,力求使九年制义务教育名至实归。
出处: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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