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9-06 09:41:28
北京市发改委网站下发《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遏制乱收费的通知》,重申公办高中要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择校生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20%,择校费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
通知重申,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要继续保持稳定,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补考费”、“重修费”、“定向费”等。高等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通知表示,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市发改委继续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无视法规规定,明知故犯的学校,不仅要依法处罚、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还要建议行政监察部门追究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来源:北京晨报
相关文章
弘成教育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弘成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弘成教育",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