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10-08 14:05:37
为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从10月8日起,全省物价部门将会同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局等七部门联合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主要是高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向学校摊派、集资、收费的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将对2004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检查的重点是城市(含县城)示范性(重点)中学、小学,高学和教育部门等,对群众反映(举报)有乱收费行为的农村中小学校,也要进行重点检查。
据省物价局介绍,由于我省的“公有民办”体制改革的学校乱收费的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将成为专项检查的重点,省物价局将对贵阳市试行的5所“公有民办”中学和省级财政拨款的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直接检查。各地物价部门也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地已批准开办的“公有民办”性质相类似的学校收费行为和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检查。
10月8日至12月8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各级物价、教育、纠风、审计等部门将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大、中、小学校,以及对学校摊派、乱收费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实施重点检查;12月8日至12月31日为整改阶段。各级有关部门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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