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司动态 网络高等教育 职业人才培养 答疑网 101网校 基础教育 国际教育 关于我们 IR
当前位置:首页 > 备份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 > 正文
新闻搜索

2006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出台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12-01 15:27:22

  记者昨日从省招办获悉,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政策已经出台。按要求,全国试点院校仍为53所(试点院校名单可登录www.eol.cn查询),其招录过程须做到公正、公平和透明。

  据悉,清华等53所试点高校可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招生人数控制在该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报考艺术特长生的学生要参加院校的专业测试和全国高考。试点高校要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将测试科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录取办法等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经测试合格的入选考生名单,要报送省招办备案,并对外公示。

  2006年将延续2005年的录取政策,对艺术特长生的文化分要求较高。按照规定,省招办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招生试点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招生试点学校调档分数下20分、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报考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招生试点学校应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15%。

出处:楚天金报

相关文章

弘成教育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弘成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弘成教育",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