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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教酝酿“新政”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5-17 17:46:11

    网教新政已具雏形 

  进入9月份以来,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的系列研讨会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9月21日至22日,全国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67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的网院院长、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44所省级电大校长全部到会参加。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高教司司长张尧学出席了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10月11日至13日,加强现代远程教育质量管理研讨会在杭州召开,全国十几所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院的院长再次就网络教育发展问题展开讨论。这次会议是由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委派全国远程教育协作组组织召开的。

  最新消息是高教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还将在12月份召开类似的网络学院管理研讨会,届时,高教司司长张尧学将认真听取各网络学院院长的发言,并参与讨论。

  据了解,上述一系列会议讨论的中心议题都集中在十二个字: 加强管理、规范发展、提高质量。如此密集的讨论和调研传达出的信息是: 教育部即将出台一项旨在加强网络学院管理力度的政策法规,而我国的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事业也将在政策法规的“保驾护航”下,步入更加规范、持续、健康的良性发展轨道。

  恰当地总结过去是直面未来的前提。远程教育试点工作为普通老百姓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机会;培养了一批非常有战斗力的队伍,其中包括高等学校、电大系统、管理部门以及企业等社会力量;探索了一条全新的教育模式,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教育部高教司葛道凯副司长在北京的研讨会上总结了三方面成绩。但同时,众所周知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应,给网络教育的声誉和相关学校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高教司张尧学司长在研讨会上使用的是网络教育到了“十字路口,何去何从”这样的字眼,并再次强调网络教育不能做全日制高中起点普通本专科的面授教育,强调管理部门将严肃纪律。 

  他在讲话中还透露教育部将采取四项措施来规范网络学院的发展: 一是规范校外学习点;二是实行全国统考;三是建立网院质量评估体系;四是引入摘牌制度。张尧学还具体谈到要用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出题、第三方监考的形式来进行网络学院基础课程的统一考试,严肃网络学院的“出口”,其中考试科目将包括英语、数学和计算机三门;将对各网络学院进行严格的质量评估,实行年报年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实行摘牌制度。种种迹象表明,网教新政已具雏形。

  上下切磋共同参与

  对已具雏形即将出台的各项网教新政,网络学院院长反响强烈,讨论十分热烈。据观察,对张司长代表教育部提出的四项加强监管的重大措施,代表们是拥护的,但对具体政策的制定尺度,许多远程教育的实际操作者们都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在北京的研讨会上,记者听到颇具代表性的意见有几方面: 网络教育需要规范发展,强化质量,尽快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如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辛保忠在总结发言中就提到: “应该说这项试点工作,确实到了一个进行规范、评估、监督和管理的阶段。”

  各网络学院应该加强自律,把提高教育质量摆在首位。北京研讨会第四讨论小组讨论会听到,包括人大、北航、华中科大、中南大学、西安交大等试点高校和部分电大在内的代表们发言时指出: “实际上我们整个网络教育的试点学校已经成为一个试点共同体,我们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辛保忠则提出: “远程教育试点工作最后的质量保证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试点院校的自律情况。”

  希望教育部既要在宏观上加强评估和指导,也要保证政策的延续性。不少人就对全国统一考试问题发表了不同看法。在北京研讨会第二讨论组(包括上海、江苏、浙江三个省的试点高校,电大方面包括山西、广西、海南、江西大)在总结发言中提到: “(对于统一考试),一部分学校非常支持,一部分学校提出了疑问,也有人反对。具体应该怎么做需要仔细研究。”同样,第一讨论组同样对统一考试问题议论得比较激烈,他们提出: “用全国统一考试这种传统的方式来传统地考察学生,往往会把我们这种富有现代化和改革意义的远程教育拉回到20世纪末传统的教育模式,是一种退步。但同时我们也认为作为衡量远程教育的质量保证,应该在进行详细的调研之后,拿出一种比较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法以及规范的教学手段和方法。”

  对校外学习中心的规范和管理,也是研讨会上谈论的热点。云南省教育厅的代表反映当地有网络学院绕过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擅自设点,这一情况引起代表的激烈讨论。第一讨论组认为;“现在没有哪一个省、市、自治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想去卡哪个学校,禁止你在那里办校外学习点。如果各个试点院校之间能够互相展开竞争,在一个地方形成百家争鸣的良好局面,应该是好事。” 

  中央电大副校长严冰提出了当前设在中央电大各地的学习中心要重视的几个方面: “一个是要转变观念,跳出思维定式。二是找准定位,到位而不越位。三是循序渐进,讲求工作时效。四,规范运作,提高服务质量。五,理顺关系,形成良性运作。对于电大系统学习中心的建设和运作,在当前尤其要强调的是明确认识、理顺关系、资源共享,这个资源共享是要整合和利用好校内的各种资源。再有一点就是业务对口。”

  试点院校与支持服务体系之间的关系,同样是代表议论较多的话题。第三讨论组认为: “需要进一步明确支持服务体系的职责,我们感觉目前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公共服务体系和主办学校、校外学习中心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

  葛副司长在会上指出要严肃学习中心的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校外学习点。他明确指出今年10月底以前,所有学校的校外学习中心必须向中心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报批。今年12月31日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所有学校的校外学习中心给出明确意见,允许办还是不能办,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整治。

  显然,此类高效及时充分听取意见的会议,对网教新政的最终敲定、对网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强化监管 呼唤自律

  任何发展都是一个实践过程,既要鼓励勇于探索、大胆前行,也需强化监管、不断纠偏,更需要实践者接受规范、加强自律。记者注意到,期待监管和自律两股力量,将远程教育推向高速健康规范的发展轨道,已经成为远程教育管理者和实践者双方的共识1998年我国开始实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也在1998年提出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改革教育宏观决策和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的教育决策权和统筹权,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在这一背景下,2000年教育部办公厅出台的10号文件,被各网络学院的院长认为是“革命性的”。该文件对网络学院所享有的办学自主权给予了充分而详尽的界定,在招生录取、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三方面赋予网络学院以其他院校从来不曾具备的权利。

  毋庸质疑,10号文件的颁布极具积极意义,它极大地鼓舞了网院的办学热情。于是各网院拿出百般干劲,将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秘书长严继昌也认为: “把高等教育的办学自主权交给学校,既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但其后,在放开办学自主权这一过程中,管理部门给予网络学院较大的办学自主权,但有个别学校缺乏自律,一心占领市场快速赢利,它们更象是一辆超速行驶的列车,直到闯了红灯,直至给网络教育带来负面影响。强化监管和呼唤自律成为当前网络教育界的共识。

  实际上,监管与自律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是不能分割的。教育部赋予了网院充分的自主权,但宏观的指导和得力的监管措施却相对弱化。高等学校的网络教育工作从1999年开展至今已经有四五个年头,评估审查却只在2001年和2002年开展了两次。而有些学校也是拿着10号文件当“尚方宝剑”,一只脚站在政策里边,一只脚站在政策外边,缺乏自律,诚信不足。如此一来,虚假广告、随意承诺、降低入学门槛,甚至免试入学等等恶性竞争、不规范操作现象频频出现。

  严教授指出: “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教育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非常重要,否则就无法维护我国高等学校网络教育的严肃性。”教育行政部门和网络学院,作为推动网络教育事业向前发展的双方,既是同一事业的共同体,也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网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两者的协调配合。而公平竞争环境的营造和维持一要靠行政管理部门通过颁布政策措施进行宏观指导和行为规范,二也要靠网络教育的实施主体——各个网络学院的严格自律、自觉维护。

  张司长在北京研讨会上宣布的四项措施表明,网络学院在拥有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必须是“戴着镣铐舞蹈”,越轨就要承担自己的责任。在北京研讨会上,有与会者指出: “如果67所试点院校能够真正把质量,把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作为一种出发点,恐怕这项工作会推得更好。”葛副司长更强调: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们都是对事业负责,希望各个学校理解、支持、谅解,这是相互的。”

  办学自主权不能丢

  我国高等学校网络教育的试点工作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革的大潮中,在政府职能转变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宏观大背景下进行的。“试点”,试的也是两点: 一是办学自主权交给学校;二是引入市场经济体制,网院自行运行。

  从网院的角度来看,怎么样在国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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