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2-21 10:00:42
在天津中小学校春季开学的第一天,武清区杨村第八小学五年级的学生陈梓榭告诉家长,从这学期开始,学校免收学杂费;校长郭宝茹告诉记者,全校还为7名困难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课本,让农村孩子享受公平的教育条件。天津市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对农业区县公办学校(塘沽、汉沽、大港三区的城区除外)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即“两免一补”。
据介绍,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市和区(县)两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自今年起,市财政对农村公办中小学校免除学杂费所需资金给予各区县平均60%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并安排专项资金提供免费教科书,区(县)财政对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经市财政局测算,今年财政支持农业区县实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资金约570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3500万元,区县财政负担2200万元。今后几年,天津市区(县)两级财政每年直接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大约在6000万元左右。
天津市政府已决定,从明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公办学校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将有78万学生受益,其中小学生每年平均减负约84元,初中学生每年平均减负约130元,为此市区(县)两级财政每年需支付补助金约8400万元左右,其中市财政补助资金在4900万元左右,区(县)财政负担35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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