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2-15 10:07:56
从今年秋季入学起开始实施
教育部昨天宣布,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港澳学生将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教育部等国家四部委办联合下发的通知指出,对已录取到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港澳地区的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今秋均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港澳学生与内地学生的学费标准一致;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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