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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教育成本不能搞部门垄断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4-05 14:56:15

  近几年,围绕着高等教育收费的话题,持续不断,其中焦点性的问题就是在生均成本上始终“不识庐山真面目”。但令人遗憾的是,生均成本究竟应当如何核定,长期没有规范的办法。

  曾经有教育部官员宣布,“我们对高校生均年日常的运行经费进行过充分调研,高的超过1.4万元,低的在1万元左右,综合一下,按25%提取,每个学生每学年的学费定在3500元,现行的学费标准就是这样计算出来的。”按照25%测定学费,这个定价原则没有问题,但是高校生均年日常的运行经费高的为什么会达到1.4万,低的也有1万左右,高在何处,低于何因?都测算了什么指标?“综合一下”是经验推断,还是随意拍板?对此,没有人进行过详细的解释,给百姓留下了糊涂账。

  另一方面,虽然只测定了25%的标准,但为什么高等教育收费让许多国民不堪重负。统计表明:一个大学生的学费,需要一个城镇居民4.2年纯收入,需要一个农民13.6年纯收入。可以说,高校收费标准已经逼近、在部分地区甚至超过了我国广大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的现实,与以往生均成本核定不实也有着重要关系。

  国家财政不能不明不白的投入,百姓更不能糊里糊涂的交费,必须要能有一个办法把高校的生均成本清清楚楚算出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出台高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的消息就很值得期待。同时,另一个问题更值得考虑:教育部一面负责着国家教育投入的使用,一面负责着制定高等教育的收费标准。作为“利益关系”的行政中枢,是否能抛开部门利益,站在国家利益和百姓利益的高度,拿出公正、科学的生均成本核定办法,非常值得关注。

  生均成本核定办法是直接影响教育事业发展的最基础性的数据,这么重要的核定办法,不能搞部门垄断,应该“开门立法”,坚持科学的制定程序。首先,在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出台前,应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其次,对于其中的一些存有争议的关键性问题,应当要求社会各界人士,举行必要的听证会或论证会。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公正、科学的生均成本核定办法,让政府知道该给哪所大学投入多少公共财政,让每一个百姓知道学费将花在什么地方。

来源:河北日报网-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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