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4-06 10:59:31
4月4日《新京报》报道,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表示,今年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高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不允许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也不允许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的各种费用。
大学生“培养成本”该怎么算?由谁算?是一个值得考量的问题。
由教育部牵头去算,当然可以,但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它与各个高校之间是上下级的关系,教育部能否“下狠手”严格核算并严格执行,眼下还看不到这样的远景。最有资格担当此任的,当是审计部门和发改委,因为他们与各个高校之间并不存在很强的利益关联,而且,他们也有这方面的信息优势和监督职责。
大学生“培养成本”该怎么算?是把教学、教辅人员的工资性费用、教学业务费用、学生事务费用以及固定资产建设费、折旧费等加到一起吗?以往高校自己的成本核算大概就是这样的,把所有的支出加一加,然后平摊到学生头上。这样的成本,只是一种“软成本”,是一种没有“硬约束”的成本。这种成本核算的结果,是高校冗员越来越多,校园越建越奢侈,而学生的学费则越来越高。最后,许多高校虽然收了那么高的学费,却依然入不敷出、负债累累。
眼下的高等教育还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因此,高等学校可以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取垄断利益,包括垄断资源、垄断市场,当然也可能垄断学费。作为垄断行业的高等教育,国家应该实行限价措施。成本的核算,是不能把高校各种所谓的费用简单“一加”就“了事”的。大学生的“培养成本”,更应该根据全社会大多数人的平均收入和人均GDP,并参考现行物价水平来确定。有了这样的成本约束机制,才能使高校做到“节流”,从而防止夸大高等教育成本,加重民众的负担。
来源:《齐鲁晚报》
相关文章
弘成教育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弘成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弘成教育",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