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5-15 14:03:48
记者1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六大任务。
———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国务院决定,今年春季开学起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要采取强力措施,确保这一新机制顺利运转。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力争逐年有所降低;将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公示;每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30%。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
———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对教辅材料、报刊杂志等课外读物,要严格做到不强制统一征订,不统一购买。
———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除国务院规定或经财政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批准外,其他任何部门、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都无权出台新的教育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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