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6-07 14:01:23
随着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劳教工作也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近年来,在司法部的统一部署下,劳教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在各地劳教场所得到了有效开展,这是现代矫治理念在劳教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的有效途径,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对促进劳教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开展心理矫治工作,有利于实现教育矫治的科学化。以往,我们在教育矫治工作中主要关注劳教人员思想和道德观念上的问题,而对其心理问题关注不是很多。实际上,一些劳教人员之所以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存在不同程度的人格缺陷、情绪情感障碍、自我控制能力差等心理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不但直接影响他们的改造积极性,而且也不利于他们解教后很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因而直接影响到劳教场所的教育挽救质量。将心理学运用于劳教人员教育矫治的全过程,不断丰富教育矫治方法,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管教措施,心理疏导与强制灌输双管齐下,有助于全面提高教育矫制质量,是教育矫制科学化的要求和具体体现。
其二,心理矫治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维护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始终是劳教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心理矫治工作可以有效提升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从各地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看,通过科学的心理测验和心理评估,可以较早地发现劳教人员潜在的危险性,增强劳教警察对这些劳教人员的警惕性;通过有效的心理沟通,可以拓宽了解劳教人员的渠道,更多更深入地了解其思想状态,有利于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心理咨询为劳教人员提供正当的心理宣泄和心理问题解决途径,可以及时化解劳教人员的敌对、抑郁、逆反、绝望等消极情绪。同时,对劳教人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可以有效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确保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
其三,心理矫治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树立劳教人民警察新的形象。在劳教场所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劳教警察和劳教人员除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之外的新型关系,在矫治过程中劳教警察不是单纯地以管理者、教育者自居,不是简单地对劳教人员的思想、行为进行直接评判,而是以中性的态度,引导劳教人员将压抑的情感、痛苦和烦恼一吐为快,让劳教人员的不良情绪得到发泄,减轻其心理压力,稳定情绪,使心理矛盾得到缓解和解决。这不但将促进劳教人员的个人成长,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对劳教人民警察强迫、冰冷形象的误解。这也是劳动教养“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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