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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部门提醒:考生不要轻信许诺擅自入学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6-12 09:57:42

  针对近年来高考过后一些考生忽略或没有遵守有关规定,以致错失录取机会的情况,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部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以顺利实现志愿。

  在没有接到招生院校填发的《录取通知书》,并在未向招生考试部门确认本人已被录取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轻信任何院校、任何人的许诺擅自入学,避免因未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而今后无法办理正式毕业手续造成遗留问题。

  要向招考部门核对《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考生在收到由招生院校填发的《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通过招考部门核准、授权的网站和媒体等渠道核对《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未经这些渠道公布的录取结果无效,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录取通知书进行诈骗。

  要提取携带纸档案入学。入学前,考生要到当地(县、区)招考办凭录取通知书提取本人的纸档案,在入学报到时一并上交高校。考生及家长务必要妥善保管、携带考生档案,注意安全,不可丢失、毁坏。

  要按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教育部明确规定,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其录取信息将被删除,教育部也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因此,考生一定要按《录取通知书》所规定的报到时间入学,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高校请假并征得同意。

  要防止非法中介诈骗。“阳光工程”下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录取原则、监督检查都是公开透明的,广大考生及家长一定要相信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千万不要偏听偏信中介组织,不要被诈骗分子制造的假象所迷惑。如发现异常可疑情况可拨打当地招考部门举报电话,或报告公安机关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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