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7-31 09:45:14
CCTV.com:前天我们节目报道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为收取网上录取费导致考生录取通知延迟发放的消息。节目播出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教育部已经要求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尽快将终录名单寄发高校,确保录取通知书及时发放到考生手中。来看记者发来的消息。
教育部学生司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指出:收取网上录取费属地方自行规定,教育部并没有相关规定,不管有何意见和分歧都不能耽误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截至记者发稿时,江苏省考试院已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发送出了考生“终录名册”,但同时表示将按照地方规定继续收取网上录取费用。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关于招生经费是这样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用列支,高等学校招生经费由本校事业费列支。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实施网上录取、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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