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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将取代成绩评价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8-29 14:43:06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更不能按考试成绩排队。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大部分初中、小学已经告别“按成绩论英雄”的历史,早已不再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再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排队。

  呼家楼中心小学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校已经将学习成绩由分数转化为优、良等等级,淡化学生分数,考试结束后,不公布考试成绩,只有学生本人知道自己的等级。

  “分数对于学生来说其实是一种负担,是一种心理压力,是一种伤害。”北京二中的一位负责人说。据了解,该校在每次考试之后,只向家长和学生公布分数段,每个学生只知道自己的成绩。

  北京工业大学附中不仅不向学生公布成绩,也不向家长公布,只公布分数段。“教师无权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但学生有权利知道自己在班级的位置。”该校一位教师表示。

  市教委基础教育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义务教育法》突出了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立法理念,本市教育系统经过对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和贯彻,将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每一所学校的发展,这是贯彻新《义务教育法》、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

  这位负责人表示,不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队,不单纯用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实际上就是一种关注学生的差异性,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具体表现。

  “单纯以学习成绩评判学生是不公正的,对学生成长是不可取的。”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在市教委的要求下,本市多所中学都已为教师准备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材料,号召教职员工学习,用包括学业成绩、身体素质等更加广泛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取代成绩评价成为多所学校在新学年评价学生的新措施。

  新闻时评

  “私人物品”不便公展

  ■彭俐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公布在校生的考试成绩,这无疑是中、小学校学生们的福音。学生的考试成绩是什么?它显然不是“公共财产”,而纯属“私人物品”,可以私下收藏,不便公开展示。过去,我们学校教育的误区在于,生硬无理地将孩子们的“私人物品”充公,并张榜示众,全不顾及孩子们的隐私权,更不考虑幼小心灵的承受力,致使那些分数偏低的孩子们备受羞辱,倍感压抑。这显然是一种缺少人文关怀、以分数为本的“惩戒”方式。低分者在校园里不能高昂着头颅,但他们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没有做好什么。今天好了,孩子们终于可以甩掉本不该背负的沉重的“分数包袱”,相信他们的综合素质将有望得到重视和提升。

  考试分数不再公布,看上去只是教育制度的一项改革,但实质上也是民主制度的一种推进。我们无法想象,在公民权利包括隐私权不受尊重的前提下,能够将属于“私人物品”的考试分数归还给学生个人保存。人,是从小在“制度”中成长的,势必会带着特有的“制度”烙印走进成人社会。那些从小就得到自身隐私权悉心呵护的学子,必将在心灵中埋下尊重和维护他人权益的正直的种子。

  社会每一领域、哪怕是微小的文明进程,都会对整个社会生活产生积极的巨大的影响,我们期待更多更快的制度上的创新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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