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9-07 09:37:10
“我知道国家最近颁布了新的《义务教育法》,但是要说法律里面有哪些新变化,我还真说不清楚。”浙江某县的一位老师告诉记者,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学校还没有组织老师们进行学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原来的法律变化比较大,最近一段时间从新闻媒体上了解了一些,但是要说比较全面深刻的了解,恐怕还说不上。作为一名老师,我们很关注新法的具体内容,尤其希望学校或者相关人士能够对实施素质教育的条款,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深入的解读。”
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有不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已行动起来,但许多老师呼吁,新法和自身的教育教学紧密相关,他们希望能够尽早得到相关的培训,以便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基础教育阶段的制度创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院长褚宏启认为,这种制度创新有助于改变现有的教育关系格局,有助于形成公平、高效的义务教育秩序。因而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需要深刻领会这部法律。
“使校长、老师了解法律的主要精神,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老师的培训是下一步我们法律宣传的工作重点之一,我们还决定把《义务教育法》作为校长、骨干教师任职资格的培训内容,并进行考核。”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王家勤指出,加大新法的宣传力度是未来5年法律教育的重点之一。
相关文章
弘成教育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弘成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弘成教育",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