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司动态 网络高等教育 职业人才培养 答疑网 101网校 基础教育 国际教育 关于我们 IR
当前位置:首页 > 备份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 > 正文
新闻搜索

粤提高教师比例 高校党政人员将不超两成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9-11 10:29:16

  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发文要求,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要压缩非教学人员,提高专任教师比例。到2010年,学校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占学校人员总数 (不含附属单位人员,下同)的80%以上,其他党政人员不超过学校人员总数的20%。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动态管理、定期调整的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机制。各高等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压缩非教学人员,提高专任教师比例,使教师、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科研人员、党政工作人员形成合理的结构比例。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学校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占学校人员总数(不含附属单位人员,下同)的80%以上,其他党政人员不超过学校人员总数的20%。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的比例,教学科研型高等学校达到8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达到40%;教学为主的本科高等学校达到70%左右,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达到15%;高职高专院校达到35%以上。

  教师队伍的职务结构得到优化: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教学科研型高等学校一般为45%~55%,其中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达到60%左右;教学为主的本科高等学校达到40%左右;高职高专院校达到25%左右。三是教师队伍的学缘结构得到改善:增加外校毕业的教师的比例,在校外完成某一级学历(学位)教育或在校内完成其他学科学历(学位)教育的教师占70% 以上。

  广东将实施“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到2010年,组织和培养20个左右的创新队伍,带动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创新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高。进一步完善“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到2010年,省“特聘教授”上岗人数达到40人左右。继续实施“千百十工程”,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和青年学科带头人。

相关文章

弘成教育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弘成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弘成教育",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