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10-30 10:27:49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长城旅游学院社会实践与就业办主任刘艳惠擅自收取学生实习管理费,并将由此获得的2.3万元装进自己的腰包。近日,因涉嫌贪污罪,刘艳惠被公诉至延庆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称,刘艳惠于2004年上半年长城旅游学院学生实习期间,在学院尚未明确规定是否收取学生实习管理费的情况下,私自代表该学院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通过实习单位从学生实习津贴中扣除实习管理费。2004年4月至9月,刘艳惠又采取向实习单位出具假收据、打收条领款等手段,以学院名义先后向实习单位收取实习管理费22800元,从实习生个人手中直接收取实习管理费500元,并向学院隐瞒收取学生管理费的事实,将收取的管理费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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