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8-14 09:52:03
江苏:合理配制资源改善薄弱校条件
江苏省副省长何权在日前召开的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座谈会上指出,全省各地要以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为契机,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水平。
何权强调,新《义务教育法》把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要的指导思想,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立法基本目标,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要切实把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严格按照新《义务教育法》做好各项工作。其中,依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环节。
重庆:落实问责制严防行政“不作为”
重庆市政府近日召开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座谈会,要求当前重点做好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等几项工作,会上提到要实行“问责制”,对不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职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市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区县政府确保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现全额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完全用于义务教育,重点扶持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
实行“问责制”,加强对新《义务教育法》实施的管理与监督。健全和落实市对区县党政领导干部义务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把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对不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职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监督检查制度,各区县政府每年要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专题报告一次义务教育工作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区县义务教育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北京:新法写入学生法律宣传手册
今秋开学后,北京市的中小学生就能学到新《义务教育法》的内容了。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近日召开学习《义务教育法》报告会,就各区县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修订地方性法规等各项工作作出部署。
据了解,在北京市教委组织修订的《北京市中小学生法律宣传教育手册》中,将重点修改和增加新《义务教育法》的相关内容。秋季开学后,为每所中小学配发手册,供学校组织学生学习使用。而在开学前,北京市将组织各区县教委相关负责人、中小学校长代表约600人进行专题培训,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与此同时,为加紧修订《北京市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办法》,北京市将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教委基础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督导室、财务处、人事处、基建处等共同参与的修订小组,力争到年底前完成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并争取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审议计划。
此外,市教委近期还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依法制定和执行义务教育的有关标准;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弱势群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
福建:清理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法规
日前,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并对本地区违反有关《义务教育法》的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和修改。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本地区的有关义务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清理,做好与新《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的衔接工作;与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具体办法、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使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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