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01-24 10:11:14
寒假将至,为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西安市教育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规定寒假期间全市学校除初三、高三年级可以进行不超过一周的补课外,其他年级一律不准补课,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补习班或辅导班。
西安市教育局日前专门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寒假期间,全市中小学校除初三、高三年级可以进行不超过一周的补课外,其他年级一律不准补课,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补习班或辅导班;未经物价部门许可,任何学校不得以诸如“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任何形式或借口收取补课费;各校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在职教师不得在各种补习班中应聘代课;所有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级别、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的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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