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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规定全省各中小学必须一律亮证收费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01-26 14:37:34

    国务院七部委于昨(25)日联合召开全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欧代表省政府对广东省工作做了布署。

    记者从会上获悉, 2007年广东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重点是:完善“一费制”收费办法,狠抓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到位。做好改制学校的整顿规范工作。严格规范教材和教辅资料的征订和管理工作。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禁止向学生收取“重修费”、“赞助费”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严禁学校以“改学分制”为名乱收费。

    千万学生解决上学难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欧指出,去年,广东省实施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办法,建立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制度以及在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全省1025万名学生享受到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政策实惠,农民子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中小学收费项目要公示

    为此,确定2007年广东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具体要做到:首先要严格执行规范的教育收费制度。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各中小学校收费必须做到“五统一”:统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统一亮证收费(教育收费许可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中小学收费票据、统一实行中小学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实行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度。

    其次,加强教育收费资金的监管。要防止发生地方政府统筹、截留、平调、挪用教育收费资金和学校违规将收费资金用于滥发奖金、补贴、公费旅游等违规违纪现象。再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情况的检查。健全和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及时补足学校公用经费缺口,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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