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03-12 11:30:15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发文,严控面向全省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总量,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将不得举行面向学生的学科类竞赛,任何竞赛都不得与升学挂钩,不享受高考、中考加分待遇。
记者从江苏省教育厅了解到,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高中数学、物理等五项奥赛和“三模一电”比赛、发明创造比赛、电脑制作活动外,江苏中小学生将不得参加其他任何全国性竞赛活动。
按照规定,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省内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也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否则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凡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必须遵循学校与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行要求学校和学生参加。
此外,各类竞赛活动一律不允许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学生用品,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对不按报批方案扩大竞赛范围、乱收费、指定用书、推销商品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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