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03-30 17:18:47
西安市教育局日前就2007年市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资质认定情况下发通知,其中西安镐京专修学院等8所学院被撤销。
为进一步规范市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引导和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西安市教育局整顿和规范民办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陕西省教育厅的审查意见、西安市教育局2006年的评估结果及各校的办学状况,西安市教育局对2007年市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资质进行了认定。
其中,西安桃李旅游烹饪专修学院等18所学院允许继续招生;西安军旅艺术专修学院等17所学院停止招生,限期整改。整改限于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届时仍不合格,取消2007年招生资格;西安五星培训学院等9所学院变更办学层次,更名为学校;西安东方培训学院等4所学院停止一切办学活动;撤销西安镐京专修学院等8所学院。
西安市教育局重申,今年是整顿和规范民办教育年,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应改进学校管理,严把招生关口,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停止招生、限期整改的学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力争早日达标;整改期间务必不得招生,否则将依法严处,决不姑息。允许招生的学院,也应充分认识自身办学中的不足,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向更高目标迈进。停止办学活动的学院,不得开展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任何活动,违者将依法查处。撤销的学院,应在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周内将原办学许可证及印鉴交回西安市教育局,并将其他办学证照交相应管理部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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