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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迟放学时间收"延时费" 家长无奈同意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04-11 10:34:50

    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地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绝不允许学校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除此之外的任何费用,但是昨日(10日)西部商报热线又接到一起学校乱收费的投诉,投诉人孟先生称,他的儿子就读于兰州市西固区桃园中小学,自上周开始学校要求将学生的放学时间延后用以补课,并向不同年级的学生收取相应的“延时费”,全校9个年级费用从40元至100元不等,孟先生认为桃园中小学置教育部门的规定于不顾,仍旧我行我素收“延时费”的做法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对此,记者立即前往调查。

    校长:已征得家长同意

    下午4时40分,已经过了小学生放学的时间,但是桃园中小学的校门前却仍旧是一片寂静,难道是学生已经走完了吗?当记者走进校园时,却发现教室内坐满了学生,此时他们正在专注地听讲。记者见到了桃园中小学校长徐济仁先生,当记者问到学校是否向学生收取“延时费”一事时,徐校长肯定地告诉记者确有此事。但徐校长又说,其实放学后延时补课的想法是家长们提出来的,因为按照正常时间放学后很多学生家长还没有下班,学生无法回家;再者学校的门前就是公路,往来的车辆很多,稍不注意便会发生意外,因此在家长的提议下学校才同意延时补课。而“延时费”也是家长们先提出后,再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标准的。并且,这些费用都是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由家长签字同意后才收取的,收取的这些费用也交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调配,用于教师的“延时补课”。因此,徐校长认为收“延时补课费”的做法是合乎情理的。

    家长:无奈只好自愿交

    下午5时整,记者在桃园中小学校门口碰到了前来接孩子的家长。就学校收取“延时费”一事,记者采访了很多家长,他们均认为学校不应该收取“延时费”,虽然说学校召开了家长会,向他们解释了这件事情,学校对交“延时费”也是采取自愿的,但是很多学生家长认为,如果他们不交“延时费”,孩子下午4时就要离开学校,而其他孩子则仍然在学校上课,他们怕影响孩子的学习,只好自愿向学校交纳“延时费”。

    教育局长:与“一费制”政策不符,必须停止

    随后,记者来到西固区教育局,将桃园中小学收取“延时费”一事进行了反映,高锦山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教育部门规定,小学放学时间可以适当延后,也可以补课,但是绝对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即使是在家长要求并自愿支付费用的前提下也是不允许的。桃园中小学收取“延时费”虽然提前征求了家长的同意,并采取自愿交费的形式,但这和教育部规定的“一费制”政策不符,因此必须立即停止,且收取的费用应全额退还。高局长还说,教育局将根据记者提供的情况进行查证,一旦情况属实将按照规定对学校负责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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