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04-13 10:28:46
陕西省商务技术学校在未经主管部门———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批准,擅自对外宣称为“陕西省商务技术学院”,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记者采访时竟称:陕西省商务技术学校已经具备“学院”资格,所以先以“学院”进行宣传。
昨日(12日),本报接到群众热线:“到底有没有陕西省商务技术学院这所学校,这所学校正在大肆进行宣传,不知是真是假。”记者立即向技能教育主管部门———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以下简称培训处)进行核实,得到的答案不禁令人咋舌。培训处领导告知:没有审批陕西省商务技术学院,而有一所学校为陕西省商务技术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也有备案,名称为“西安工商经济培训学院”。
为了进一步核实,记者会同培训处处长雷云、副处长李西安,以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多位领导一同来到该校所宣传的,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鱼化闵旗寨的校址。经过证实,该“学院”正是陕西省商务技术学校。记者见到,校门外挂有“陕西省商务技术学院”字样的横幅,在学校的教学楼上,悬挂“陕西省商务技术学院”、“西安工商经济学院”字样的条幅,条幅中,将“学校”改成“学院”,将“培训学院”的“培训”二字去掉。
陕西省商务技术学校:自封学院进行宣传
记者在培训处了解到,陕西省商务技术学校为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建立,登记校址为长安南路16号,办学许可证号为6100004000288,性质为民办技校。在核实改学校篡改校名,夸大宣传问题上,该校校长陈良承认这种方法是不对,但陈校长解释:“现在学校所在的新区投资巨大,并接近竣工,且办学规模、人数、硬件设施已经具备升为学院的资格,所以便以学院的名义进行宣传。”
培训处雷云处长表示:“该校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将学校自己更名为学院,这是极不严肃的,这种虚假、夸大的宣传肯定是误导群众以及学生,并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现在必须撤回擅自以学院名义做的宣传广告,并将悬挂物撤回。在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学校擅自更改校名是完全违规的,必须先经过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包括校址的更改。责令该学校对此事写出检查,交送培训处,已悬挂的违规校牌立即摘除。
培训处:将对此类事件严格查处
培训处处长雷云在查处该校违规问题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与学院不同,首先学校培训学生的层次为初级技工,而学院则是培养中、高级技工为主。若是学校晋升为学院则要求严格,要有不少于8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教学用地,要拥有两年或三年学制以上的学生不少于3000人。我省对于学校晋升学院的审批比较严格,审批通过率约为50:1。像该学校这种自封为学院的,就是在夸大事实,为技校教育行业造成很坏的影响。
培训处副处长李西安表示:“从今年开始,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于技校宣传开始加强管理力度,发现虚假广告、夸大宣传、乱承诺等现象,发现一所查处一所,严重违规的学校吊销办学许可证,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或个人,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截至记者发稿时,陕西省商务技术学校已将违规校牌摘除。培训处将对此事做出怎样的最终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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