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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07年中职招生实施意见出台 呈五大变化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04-25 09:54:40

    记者昨日(24日)从四川省招办获悉,《四川省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意见》已修订出台。根据实施意见,今年四川省中职招生有五大变化。

  变化一 填报志愿依据新编代码

    近年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中出现同一学校有几个招生代码,给招生造成混淆和误会。今年四川省招办已对全省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的招生代码进行重新编排,以利于全省中考考生报考时使用、鉴别,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各类中职学校的招生口径。

  变化二 五年制高职与省重不兼报

    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和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与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互不兼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可与一般普通高中和三年制中职学校志愿兼报。

    据悉,今年四川省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规模拟定为8000名左右,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与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互不兼报,这将有助于提高五年制高职专科的报到率。

    变化三 自主招生录取结束不补录

    意见规定,四川省招办将于9月下旬统一组织各市、州招办集中办理初中中专、高中中专自主招生录取手续。录取结束后不再补录。如仍有愿意就读中职学校的考生,纳入下一年度春季招生。

    变化四 有中职学历资格学校可招生

    为扩大中职招生规模,意见规定,凡具有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均可进行春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的对象为在职从业人员、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以及高中辍学学生。

  变化五 高中毕业生可选择读中职

    意见规定,凡是具有四川省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均可招收高中毕业生。

    中职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实行统一招生为主、学校自主招生为辅的招生办法。高中中专统一招生部分,其高考考生的志愿在《四川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卡》(二)上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专科第二批录取结束后进行,实行现场网上录取。

    中职学校高中中专自主招生的对象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录取工作于9月下旬与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三年制中专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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