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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确保教育公平 小学到高中贫困生上学不交钱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05-09 10:17:45

    成都出台系列教育重大举措,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教育公平,实现教育惠民,构建教育资助新体系,今年约有3.4万名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从小学至高中实现“零费用”入学;实施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行动计划,用5年的时间让191所学校甩掉“薄弱”的帽子……昨(8)日,成都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以及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教育公平,实现教育惠民,出台了一系列教育重大举措。

    举措一:教育资助

    3.4万贫困生上学“零费用”

    今年6月1日起,成都新的教育资助体系将正式实施。据初步测算,全市今年约有10.1万名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将获得教育资助,各级政府和各类学校用于教育资助的资金预计达8000多万元,全市约3.4万名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从小学至高中均可实现“零费用”入学。

    资助范围为成都市19个区(市)县和高新区,资助对象为具有成都户籍,且在成都市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幼儿园、公办中小学、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父母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孤儿;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受资助学生在家庭经济状况脱贫后,不再享受资助。

    具体资助项目包括:学前教育阶段免收杂费、保育费和管理费;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信息技术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并对符合资助条件且在校住宿的学生给予适当生活补助;高中教育阶段免收学费,并对符合资助条件且在校住宿的学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除享受政府资助外,学校免收其社会实践活动费、小学生托管费、自行车停车费、高中计算机上机服务费、高三考前补习费、会考费、升学考试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教育资助原则上按学年申请、评审和发放。具体申请要在开学两个月前,低保家庭学生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录入基本信息,而其它困难学生要向就读学校直接提出申请。对已经确定的教育资助对象,学校不得再向其收取已纳入资助项目的任何费用。

  举措二:改善办学条件

  5年后基本消除薄弱学校

    “目前,成都义务教育阶段还有薄弱学校191所,其中中心城区44所,郊区(市)县147所,扶助城乡薄弱学校,是当前实现教育惠民的一项重要任务。”成都市教育局副局长蒋平说。

    从2007年起,成都市启动实施“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薄弱学校校舍建设、技术装备等硬件建设任务,明显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用5年左右的时间,提高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特色多样化,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举措三:农民工子女入学

  统一安排接受义务教育

    成都市2007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遵循“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主、依法规范”原则,规定暂住在本市五城区和高新区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凭家长本人在本市五城区和高新区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5月15日前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IC卡暂住证,原籍农业户口簿等有效证明,在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接受义务教育有关情况确认手续后,由街道办事处免费开具由成都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再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登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入学。

  举措四:学费平等

    职教与普高学费相同

    2007年新学期起,成都市九个远郊区(市)县实施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相同学费标准、政府进行职教学费补助的办法,凡户籍在成都市金堂县、蒲江县、彭州市、大邑县、邛崃市、都江堰市、新津县、崇州市、青白江区等九个远郊区(市)县,2007年起就读成都市区域内合格的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所缴纳的学费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的学费标准一致。

    凡符合“成都市教育资助体系”规定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子女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由政府全额资助。为保证措施落实,市政府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必须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确保接受学费补助的学生在第三年参加综合实习并有劳动所得,保证合格毕业生顺利就业。

    该办法的实施,预计今年将惠及学生2.4万人左右,加上五城区和高新区以及部分二圈层区县的职教资助政策,预计将有3.6万左右的成都市户籍的学生可以得到政府的资助,惠及面将达到70%左右。

    举措五:预防辍学

    学生辍学将处罚责任人

    为依法预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市政府出台《成都市预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办法》,即日起开始实施。

    《办法》提出,建立预防义务教育辍学责任追究制度,拒绝接受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因侮辱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导致学生辍学的;对学生辍学情况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以各种理由劝退在校学生的;因教师师德原因或学校其他原因导致学生辍学的。出现以上任何情况的,将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行政处分。

  举措六:规划建设

  新建改建40所高中学校

    《成都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昨日正式出台,明确提出:

    新(改)建10所优质高中学校、改(扩)建30所普通高中等城乡教育一体化重点建设项目;在6个区(市)县开展素质教育特别实验区、新建46所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等推进素质教育重点建设项目;新(改)建9所国家级示范性职业院校、新(改)建10个国家级重点专业等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新建1425亩成都大学新校区等地方高校院校重点建设项目;评选、培养包括市级教育专家、省级特级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内的2000个名师等教师队伍重点建设项目;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平民教育救助体系重点建设项目;户籍改革后成都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的研究等教育发展重点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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