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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定襄高考泄密事件处理结果公布 19人受处理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05-23 15:00:45

    2006年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定襄中学考点高考泄密事件处理结果近日公布,4名涉及泄密的当事人被判刑,15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06年6月7日上午,定襄中学考点发生了监考人员将考题带出禁区,私自拆封泄露高考语文试题事件。忻州市纪委监委当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查证认为,这既是一起个别监考人员收受贿赂、内外勾结、有组织有预谋的泄密舞弊的刑事案件,也是一起教育考试机构监管不力、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失职渎职责任案件。目前,对涉案的19人已作出处理。

    2006年高考前,高考监考员、定襄县南关学校教师徐建国应定襄中学教师王柏峰的要求,与王柏峰预谋在高考中为王的表弟张鹏作弊。2006年6月7日早上,徐建国收受王柏峰送的现金4500元。

    6月7日8时25分,徐建国与同组的监督员刘淑琴领上17考场语文试题后,去考场的途中,徐建国以忘了拿考务工作袋为由,私出禁区到定襄中学樊亚南家,将客观试题拆封取出,让等候在此的定襄中学教师樊亚南、刘斌峰看了约两分钟时间,之后徐建国将试题装入题袋并重新封好。

    2006年10月31日,定襄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徐建国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06年10月18日,定襄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王柏峰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定襄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依法分别判处樊亚南、刘斌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定襄县政府县长助理、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局长石效忠,副局长李春明、朱宝田,定襄县公安局副局长张跃清,定襄县招办主任王宪忠、副主任詹祥生,定襄中学校长张文玉等15人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分别被给予行政降级、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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