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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学校收费使用情况定期公示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06-20 09:22:12

    浙江近日作出规定,从2007年开始,各学校应建立收费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浙江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等七部门近日发出的《关于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教育收费电子实时监督系统,并建立收费资金审计制度。各地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对收费资金的管理。从2007年开始,要建立对学校收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

    据了解,过去的五年,浙江省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共查处乱收费案件1937件,清退违规收费2.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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