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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不应对中小学生进行心理测量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09-24 11:58:22

    原则上不应对中小学生进行心理测量。如确有需要,要对结果严格保密,泄密者将受到批评教育甚至处分。昨天,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目前某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违反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等现象,要求重新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据悉,广州市教育局将于10月份会同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对全市中小学校进行抽检。

    《通知》指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重在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防止学生出现过激行为,与临床心理治疗、医院心理科的医疗模式完全不同。要求广东省各中小学校不能以承包方式将心理健康教育委托给医院,不能将出现自信心问题、情感问题、学习问题和人际沟通问题等一般性心理困扰问题的学生一律送往医院进行药物治疗,用医疗模式取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广东省教育厅强调,心理测量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鉴定的结果对学生一生发展影响极大。原则上不应对中小学生进行心理测量,如确有需要,要严格控制和十分谨慎进行。心理测量鉴定结果要严加保密,对泄露测量鉴定结果的人员要批评教育甚至处分;学生心理测量不能收费,不能利用心理测量作为创收手段,不能将测量鉴定结果公开发放给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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