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10-29 17:57:43
记者28日获悉,山东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日前签订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正式启动外省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409名外省籍贫困生成为首批受助者,获得189.43万元的助学贷款。
据介绍,2004年山东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省教育厅与山东省农村信用联社确定以生源地方式办理省属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截至目前,共为10万多名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6亿多元,有效地解决了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
由于多数银行考虑到贷款风险和贷款业务繁琐等因素,对外省籍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贷款积极性不高。山东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刘振鹏介绍说,在山东就读的外省籍大学生有15万多人,外省籍学生贷款问题未能得到很好解决,极大影响了外省籍贫困家庭学生上学,也造成外省籍贫困学生意见很大。为此,山东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正式启动外省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
根据双方协商,放贷工作分期分批进行。先在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两所省属高校进行外省籍贫困生助学贷款试点,随后再在其他高校展开。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试点工作完成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的山东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全面展开,山东省属高校中的外省籍贫困家庭学生贷款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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