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司动态 网络高等教育 职业人才培养 答疑网 101网校 基础教育 国际教育 关于我们 IR
当前位置:首页 > 备份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 > 正文
新闻搜索

教育部追授李莹同学“全国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11-23 10:25:10

    教育部今天(22日)作出决定,追授李莹同学“全国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并号召广大青年学生向李莹同学学习,学习她热爱党、热爱人民的崇高品德,勤俭节约、勇于担当的高尚情怀,刻苦学习、热心助人的优秀品质,自觉树立跟党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坚定理想信念。

    李莹同学生前系内蒙古农业大学2004级学生,不久前因病去世,年仅22岁。李莹同学在校期间,积极上进、刻苦学习、热心学生工作。身患重病后,仍然保持坚强乐观的情绪,坚持边治疗、边学习。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她坚持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表达自己希望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强烈愿望,并在病房中参加了学校党委为她举行的庄严的入党仪式。她还留下遗言,去世后捐献自己的眼角膜,作为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党费。逝世后,她的眼角膜成功移植给了深圳的两个年轻人,促成了南国北疆的光明大接力和爱心大串联。李莹同学在病痛和死亡面前表现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大学生中引起了广泛反响和强烈共鸣。她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各高等学校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向李莹同学学习的活动,大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教育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服务祖国,报效社会,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相关文章

弘成教育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弘成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弘成教育",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