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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实行相同学费标准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05-09 10:52:34

70%中职生将受资助

 
  中国教育报成都5月8日讯 记者今天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07年新学年起,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实行相同学费标准。

  据介绍,此项政策适用于户籍在成都市9个远郊区(市)县,并在成都市区域内合格全日制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参照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的学费标准,就读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缴纳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920元;省级重点为每生每年680元;就读合格类中等职业学校,缴纳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60元。

  该政策实施后,中等职业学校高于普通高中的学费差额部分,由政府根据不同专业类别给予补助。

  对选择就读二产类专业的学生,政府每年补助学费1300元,一、三产类补助1100元。由于第三学年为综合实习,政府学费补助只在第一和第二学年进行。市级财政承担补助经费总额的80%,9个郊区(市)县承担20%。据介绍,这一办法的实施今年将惠及学生约2.4万人,加上成都市的职教资助政策,预计将有3.6万名成都学生得到资助,惠及面达到70%左右。

  成都市还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必须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确保接受学费补助的学生在第三年参加综合实习并有劳动所得,保证合格毕业生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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