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8-03-17 11:31:53
北京教育考试院昨天(3月16日,下同)宣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将在规定时间通过考试院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自学考试的成绩。同时北京市考试院还敲定全年1到11月6次自学考试的成绩发布时间。
据了解,考生可自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按照考试类别和考试期查询当期考试成绩。“自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将采取自愿的原则。”据市自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办理自考考籍、申报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申报毕业等相关手续不再要求提供2008年1月考试以后获取的《成绩通知单》。考生可随时在网上查询和下载打印本人各期考试《成绩通知单》,也可在规定时间持IC卡准考证到考试所在区县自考办领取。
相关文章
弘成教育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弘成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弘成教育",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