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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考试管理办法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8-11-28 16:56:19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考试管理办法

(2006930修订)

为保证我校网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我校办学声誉,严格网络教育考风考纪,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络教育课程考试(含入学考试),由网络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在各校外学习中心设立考场,校外学习中心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中心考风考纪全面负责。

二、根据开课计划制订课程考试计划和考务工作通知,安排各专业、各层次课程期末考试时间表。

三、主讲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认真命题。每门课程拟命ab试卷,以电子文档形式,在规定时间交网院教务部,由试卷管理员与主讲教师当面审核校对。

四、根据学院管理平台上各年级、各专业注册的学员人数,制作各课程的试卷清单。组织考务入闱工作人员进行印制、分装,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五、按照巡视人员选派办法,配合学校机关党委、纪委选派巡视员,并对巡视员进行岗前培训。

六、根据校外学习中心考点安排,做好试卷交接工作,向巡视员核发试卷,由巡视员携卷赴各考点。考试结束,巡视员及时清点回收试卷。试卷管理员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将各课程试卷交主讲教师评阅。

七、主讲教师组织阅卷,根据学员的出勤情况,平时作业成绩及课程期末考试成绩,给出该课程学期总评成绩。成绩册经教务部核实后送学籍部登录、公布。如果学员对课程成绩有疑问,应向学院学籍部申请复查,由学籍部登记后转教务部调阅试卷等原始记录,核实更正。

八、将期末考试试题按年级、分专业整理装订存档,并组建电子板试题库;对考务工作相关资料和学员试卷等分类整理,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附件:1.《考点主考人员工作职责》

2.《监考人员职责》

3.《考生守则》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考点主考人员工作职责

一、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

二、负责培训监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召集有关会议,安排考务管理,组织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布置、检查、落实考点及各项设施配置情况,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每课程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装袋与密封,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考区指定地点。

五、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师大网络教育学院。

六、按规定处理本考点发生的其它有关事宜。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监考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工作,首先了解本次考试的要求,掌握所在考场的情况,按监考工作操作规程要求,认真作好考试前的检查准备工作。

二、每考室两位监考人员同时到主考室领取试卷,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进入考场,检查学生证件,要求考生将不准带入考场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待学生坐定后,宣读考生守则。一般在考试前5分钟,拆封并分发试卷。

三、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须逐一检查考生准考证(或学生证)与身份证是否相符,检查考生填写在试卷上的姓名、学号等是否与准考证(或学生证)相符,如不相符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监考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谈笑,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抄题、作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监考人员有权制止与本考场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

五、考试开始30分钟后,监考人员可以清点考生人数,登记缺考人姓名、学号。

六、监考人员对违纪考生应及时提出口头警告,发现考生作弊,监考人员须立即认定作弊事实,告知作弊考生,并将作弊事实如实记录在《考场记录》中。考试结束,在作弊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及时把作弊名单交主考及巡视员。

七、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向考生报告时间。考试终了时间一到,监考人员宣布停止答卷,迅速收齐试卷,仔细清点,逐一检查试卷填写的姓名、学号无误后,令考生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应在考场将试卷按学号简单装订后,装入试卷袋内,如实填写试卷袋上《考场情况报告单》,试卷袋密封完毕后,交考务人员妥善保管。

八、监考人员既要严格地维持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心考生,准确、恰当、公正地处理好考试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监考人员发现有泄露试题现象或临时发生难以处理的问题等,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或巡视人员报告。

十、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不许擅离职守,不得自行变更考试时间,不得营私舞弊。违者,要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三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考生守则

一、考生在每课程考前10分钟,持准考证或学生证、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室。

二、不允许考生着制服进入考场;考场内应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三角板、圆规等)。不允许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任何书籍、资料、报刊、笔记、草稿纸等(开卷考试的科目除外)。以上物品应存放在考场内统一规定的位置。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同时放在考桌的左上角。

四、考试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只能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学号(准考证)。入学考试时,不准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考号或作任何标记。

五、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进行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出场后不准重返考场。

六、考生答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不准书写在非正式试卷纸(草稿纸等)上。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随便说话,不准交头接耳,不准互相暗示,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交换试卷,不准冒名顶替,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不准撕毁试卷,不准有任何违纪和作弊行为。

八、考生提问须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询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然后有秩序地离开考场。

十、凡违反规定者均按“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考试违规作弊认定和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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