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8-12-01 16:14:35
2008年秋季学习中心费用汇款、教材管理注意事项
(2008年9月23日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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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习中心的老师: 大家好,2008年秋季工作已经全面开始,请各中心老师在费用汇款、教材管理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汇款事宜 1.学费、教材费、报名费、测试费账户: 名 称:大连东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 6112800899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桃源支行 注意:所有费用必须全部存入此账户并分别标明各项费用的金额!!! 2.学习中心汇款 截至2008年11月30日 二、平台联机交费方面 1.学习中心可在平台“查询统计”功能中运用“学生应补交费用查询”查询学生应补交学费及教材费。 2.新生第一学期交费时,需要确认学员是否订购教材,如果预订教材,联机交费时需在同一交费批号下完成学费和教材费的操作。 3.学习中心一定要在学生实际交费后,才可以给学生在平台做联机交费,以避免出现实际收取费用与平台数据不相符的情况。 4.应尽量减少交费批号,便于日后操作,以及学生信息的查找。 5.在核对清楚各项费用后必须马上进行平台汇款单操作,按照汇款的笔数增加汇款单,如有报名费、测试费和多汇款,应按扣除后的金额增加汇款单。 6.除进入毕业办理程序的学生外,取消联机交费可以随时操作,而改为只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操作。200809入学批次收费期的联机交费开放时间: 老生为2008年8月1日到2008年11月30日 新生为2008年6月10日到2008年11月30日 7. 10月课程考试成绩出来后,如有需要重修的学生,请各学习中心老师在11月30日前完成联机交费。 注:11月30日汇款截止的同时关闭平台联机交费功能 三、教材接收方面 1.收到教材后请立即核对纸介清单与教材、光盘是否一致,将实际收到情况准确清晰地标注于清单上,然后盖章签字,并传真清单回物流公司及网院。 2.教材清点完毕后,根据学员平台教材实际预订情况查询、下载,并进行分检。(平台查询统计功能/教学资料预订及下发情况查询功能中) 3.学习中心当期教材预订信息,已经考虑学习中心前期库存,在本次教材发送时已经扣除相应数量,分检时应注意库存教材和当期收到的教材相结合。 4.根据当期预订数分检完成后,剩余的教材请按照库存要求保管或者退回物流公司; 关于教材管理的具体流程,请查看《学习中心教材管理流程》
网院财务学费教材组 2008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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