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合作(一)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9-05-09 13:26:27
有网院资质的大学和弘成公司强强合作,共同组建合资公司。
合作双方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法人实体)去专门运做该项目,属于紧密合作类型。
由网院资质的大学和弘成公司强强合作,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以网络教育学院现有团队为核心基础,根据公司章程和管理规定开展工作。
学校与合资公司签署网络教育服务协议,以公司化体制开展网络教育运营管理与服务工作。
合作关系:
大学网络学院:
实施网络教育的主体,拥有对网络教育学院教育发展方向的决定权和自主权。
提供自身的品牌和开展高等学历网络教育的资质以及教育教学资源。
合资公司:
是大学开展网络教育的战略合作伙伴、网络教育服务提供商。
提供技术管理平台、课件开发平台、网络运营体系、市场营销渠道、招生服务体系、业务推广渠道、网络与教育资源。
合作分工:
合作中学校提供:
提供学校及网院品牌
设置专业,制订教学政策及招生计划
组织教育师资,实施质量监控
组织考试并最终给有资格的学员颁发文凭
合作中弘成提供:
投入现金和其它资产用于启动和扩大网院发展
提供和维护教学技术平台
提供课件制作工具,协助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共享
协助学校推广招生渠道和加强市场营销体系
分享网院运用的经验,提供管理及效益机制创新的平台
合作分配原则:
保证教育与服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做到平衡发展、互相促进。
保障学校收益:对学校收益分配方案中可以采取通过在合资公司的股份收益权进行分配,也可以结合学费收入直接留成的分配方案。
实现教育与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和收益回报率的平衡。
合作优劣势分析
优势:是可以建立清晰的现代化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最大化提高体现员工的工作效益,合作双方利益一致,可以最大化集中合作双方的优势资源,在短期内建立信任关系,双方人员磨合期短,可以为项目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保障基础。
保证教学及服务质量,保障并提高学校及网院品牌
保证社会效益前提下提高学校的整体经济收益
建立最适合网院发展的管理及运营机制
使企业专注于提升运营与服务,院校专注于教学与学术发展
根本性解决了体制问题,使双方在一个紧密实体里面分工合作,质量、效率、效益最大化.
劣势:启动程序相对复杂一点,需要得到校领导的批准
该合作主要成功案例有: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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