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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考场规则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9-06-01 14:26:55

  一、考生应在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且随时服从监考人员的临时调配和安排,两个考生之间至少要空一个座位。考生入座后将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检查。没有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除开卷考试课程之外,考生一律不得将教材、笔记、资料、书籍、纸张等带进考场,开卷考试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等具有储存功能的电子设备,违者以作弊论处。
  三、考生取得试卷后应立即在试卷上(含答卷纸、草稿纸,下同)写上年级、姓名、学号、专业、学习中心等信息,不得涂改。使用统一发放的草稿纸,不得自带草稿纸,不得撕毁试卷,违者以作弊论处。
  
  四、考生应保持考场肃静,关闭手机,不得利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不得交谈,不得吸烟,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违者以作弊论处。
  五、不论开卷或闭卷考试,考生均应认真答题,独立完成,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或请他人替考,均视为本人作弊行为,并加重处罚。
  六、迟到三十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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